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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艺术    (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艺术造型能力与视觉设计能力的训练,掌握现代城市的公共景观、公共场所等领域空间造型规律,学习与培养艺术工程、艺术化设施、陈设艺术品等设计、制作及施工能力。本专业要求学生分别对公共艺术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创作观念、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公共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设计制作方法和有关技术;

3.具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公共艺术品进行设计制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公共艺术领域各种艺术表现手段的应用前景、需求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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