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文物学、博物馆学的系统知识,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和研究机构、各类博物馆和陈列展览单位、考古部门、文物与艺术品专营单位、海关、新闻出版、教育等单位从事文物与博物馆管理、研究工作的博物馆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文物学、博物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历史、艺术、文化和科技等综合知识的基本训练,具有文物、鉴赏、研究和文博事业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文物学和博物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我国主要文物种类和重要文物实例;
3.具有对人类文化遗存评价、分析、鉴赏的基本能力;
4.了解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文物与博物馆管理的国际规章;
5.了解博物馆对人类文化遗存、自然遗存管理的作用,熟知博物馆的基本职能和全面的操作管理要求;了解文物修缮、保管的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知识;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学科:历史学、艺术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一般安排1--2个月。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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