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校本部);
包头市青山区林北路北(青山校区)。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76万平方米。经过62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累计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体育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6个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
学校面向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13000余名。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临床医学、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培育)学科2个。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重点(培育)实验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设有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消化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高血压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研究培训机构。
十三五期间,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463项,其中国家级67项目、自治区级417项;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达7770余万元;获批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经费16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274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07篇,被SCI等收录的高水平论文284篇(SCI收录257篇),出版专著58部。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计18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包头市科技进步奖7项、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获得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
学校有教职工894人,其中教师642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483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2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07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2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2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3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21人、创新创业团队8个、青年创新创业人才6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2个、创新创业人才18人、领军人才1人、常规个人6人、专项推选个人2人,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2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领军人才26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泰国格乐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美国Gilson公司、南京医科大学、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等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1985届校友王文瑞、1996届校友马建新、2006届校友史占华,2020年9月被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光荣地出席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
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校师生员工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正在为建设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处于先进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院校而努力奋斗!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本科批、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10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报考医学类各专业肢体严重残疾者、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收蒙授理科生,预科期一年,预科期满成绩合格者按照其高考成绩和预科期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上述录取规则二次录取到所属省份本科一批次各专业,其身体条件按医学类专业的要求执行。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10个临床医学院分班管理。
报考高职高专各专业说明:我校从2020年起将高职高专各专业学生管理归属于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安排在青山校区学习和住宿。
录 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 按“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英语、数学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按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10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6)自治区奖学金。同时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7167734;7167741(传真)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byzhaosheng@yeah.net
包头医学院招生信息网:www.btmc.edu.cn/zsxxw/
微信公众号:包医招生就业处(byzsjyc)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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