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院校志愿。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理科)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商务英语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普通文、理科)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文科)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金融学(普通文科)、会计学(普通文科)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安徽省为本科模块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2017年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成绩乘以60%加专业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成绩乘以60%加专业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如出现加权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
我校只承认生源对应省份2017年音乐类本科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器乐联考、安徽省为本科模块八)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2017年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对应省份、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
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体育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专业对应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以下简称文化、专业双上线)。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教育(足球方向)本科专业只招收体育专项为足球的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普通类:
1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2 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出现相同情况:理科按照物理选测科目(文科按照历史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最优等级、必测科目次优等级、另两门必测科目等级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最低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C/C/C/C、1合格。
3 浙江省:学校在浙江省录取全部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考生如满足国家及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相关部门关于录取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我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招生章程中所规定内容,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
4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5)专业志愿调剂: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5951605、5953346、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邮政编码:014010
邮 件:duhaiyuan@sina .com
网 址:http://www.imust.cn(学校主页)
http://zhaosheng.imust.cn(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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