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6万平方米(约合443.3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师比15.8;专任教师 345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5.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56.5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207.2 元;图书61.5 万册,生均图书90.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6,000
2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工学 26,000
3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工学 26,000
4 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工学 26,000
5 100201K 临床医学 五年 五至七年 理工 医学 27,000
6 100301K 口腔医学 五年 五至七年 理工 医学 27,000
7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五年 五至七年 文理兼招 医学 26,000
8 100704T 药事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6,000
9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理学 26,000
10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四年 四至六年 理工 理学 26,000
11 101005 康复治疗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6,000
12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6,000
13 101102T 助产学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理学 26,000
1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15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16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四年 四至六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6,000
1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艺术学 27,000
1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艺术学 27,000
19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四至六年 艺术文 艺术学 27,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3500-8000元不等。按照学院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标准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按月退费。
3.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政府)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文件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区)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网址:http://www.jy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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