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时间:2016-05-17 来源:网络 点击次数:1374次
5月1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新闻办在太原召开《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综合解读,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教育厅副厅长任月忠、省招考中心主任马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英魁主持。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全面推进,2021年整体实施。《实施方案》贯彻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体现了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实际,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方案》是立足“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和考试机会,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形成的一个整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若干配套方案。主要内容在于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等,对小升初、中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考以及继续教育考试招生等均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意见。
约60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