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就学生资助工作答记者问。杜玉波表示,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准确掌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儿童)信息,并把这些学生(儿童)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一个不能少”。
杜玉波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目标,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为抓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要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实现“全覆盖”。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要进一步完善资助方式,各地、各校要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一是力求在“预算分配”上更加精准。各级教育部门要摸清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根据贫困学生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分配方案,避免“平均分配”现象。
二是力求“资助对象”上更加精准。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坚决杜绝“轮流受助”现象。
三是力求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除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各地和学校要根据受助学生(儿童)贫困程度分档发放资助资金,特别是要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儿童)的资助力度,避免“平均资助”现象。7000万贫困人口中有不少是在校学生,各地、各校要对这些特困学生给予重点资助。
杜玉波说,资助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实施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并使其成长成才。学生资助工作不能停留在经济资助层面,还要与育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十八大提出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人成才”教育目标融入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结合资助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抓好励志教育。要充分发挥奖学金导向作用,挖掘受资助的优秀学生典型,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例如,近几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助学·筑梦·铸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传播了正能量,鼓励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面对困难,培养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
二是抓好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地、各校除了组织全校普及性的诚信教育活动外,特别要针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不断强化诚信意识,让每位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贷款违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最大程度地避免贷款学生因缺乏常识而产生不必要的违约行为。
三是抓好社会责任感教育。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但受助学生也要学会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各地、各校要加强感恩教育,教育广大受助学生要有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不忘回报老师和学校的教育之恩,不忘回报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之情,不忘承担国家建设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