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8年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招生简章
近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阿拉伯语 |
0-8 |
日语 |
0-3 |
朝鲜语 |
0-10 |
西班牙语 |
0-4 |
德语 |
0-4 |
泰语 |
0-6 |
俄语 |
0-6 |
印尼语 |
0-5 |
法语 |
0-3 |
英语 |
0-8 |
葡萄牙语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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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计划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拔考试实行中学推荐的方式在网上进行报名,请获得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8年外语类专业保送生申请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24:00
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可初步填报五个专业志愿。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专业招收第一志愿考生,其它专业不限。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材料于2018年1月5日17:00前(以寄达时间为准)寄(送)达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地址:北京大学民主楼101室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邮编100871。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录取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排名,依据考生志愿录取。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五、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月3日24:00
(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笔试资格评定。建议各中学将申请表格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以防材料遗漏。)
2.初审结果公布:2018年1月7日左右考生可在北大招生网查询,获得笔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笔试通知。
3.笔试:2018年1月13日(具体安排见笔试通知)
4.复试:2018年1月14-15日(具体安排笔试后通知)
5.测试结果于考试后一周在网上报名平台内查询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清华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英语、日语。其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招生计划:不超过60人,择优录取。
二、报名申请
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清华大学2018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扫描上传。中学应将“中学推荐汇总表”于报名截止前发送传真或发送扫描电子文档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名我校保送生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给出初审结果。
2.初评
专家组将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语言特长发展及学科获奖情况,课外学习及研究创作情况,文体特长、社团实践及志愿公益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初评成绩。
3.测试
保送生选拔测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和口语测试。其中,笔试的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中英文)、数学与逻辑,口语测试语言为英语。
4.认定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认定为保送生候选人,综合成绩为初评成绩(满分40分)、笔试(满分250分)、综合面试(满分60分)、口语测试(满分50分)的加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综合成绩优先原则)。
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后生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为提高外语类保送生培养质量,此类学生入学后均将获得经济学、法学、新闻学、社会学、国际政治等专业方向“二学位”的推荐资格。
四、日程安排
2018年1月1日8:00-1月5日24: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018年1月8日后:查询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
2018年1月20日-21日:笔试、综合面试、口语测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2018年2月上旬(拟):公布认定结果
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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