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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政策问答时间:2017-12-05 来源:山西招考资讯 点击次数:983次

1、对口升学的招生对象是哪些学生?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我省户籍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不得报考。成人中专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必须是入学时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录取的普通中专毕业生。

2017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三二分段”转段录取和五年一贯制专科注册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


2、对口升学报名办法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部门(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3、什么时间网上报名?考生如何填写招生专业类别?

答:2017年12月16日8时至23日18时,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和确认。

报考山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考生的报名及确认工作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该专业办学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时,6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视力残疾考生。报考山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医学相关类的录取,报考医学相关类的考生也不能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的录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根据所学专业对照《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专业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填写招生专业类别,所学专业未涵盖在内的考生,可选报相近招生专业类别。不能跨类别报考。

退役士兵根据实际需求,选报相关考试类别。


4、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考生如何填报“专业群”?

答:2018年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职业技能需按“专业群”进行报名和考试,因此,报考这5个专业的考生需要根据自己中职所学专业对照《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及时间》填报“专业群”,并参加该“专业群”的职业技能考试。


5、考生需填写哪些表格?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栏,须在确认前填写,应届生由其所在学校党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章,往届生和退役士兵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签注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章;退役士兵还需填写《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或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取),现场确认前,到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

考生填表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6、什么时候确认?需携带哪些材料和证件?

答: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28日。

现场确认时,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往届生除携带上述证件和表格外,还须携带《户口本》、《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退役士兵必须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退役士兵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参加确认。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填写《2018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奖励照顾考生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015年—2017年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须提供其获奖证书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须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军人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其他烈士子女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7、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重要吗?

答:现场确认时“信息校对”非常重要。考生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后,由确认点打印带有照片的信息校对表交考生本人进行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不得代签。经考生校对签名的信息校对表,是工作人员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依据,因此考生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校对工作,切勿因本人不认真校对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自己的录取。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严重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8、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2018年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对口升学本科两批分别设五个平行志愿,专科设八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7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9、如何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什么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有关栏内。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确认。


10、如何体检?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考生的体检工作在2018年3月15日前进行,由各确认点负责组织。现场确认后,考生领取体检表(也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在体检表上粘贴数码照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

考生须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体检医院要在每个考生的体检表上认真填写 “报考专业指导建议”中的项目,并告知考生本人。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按规定时间交回确认点。各确认点按规定程序将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输入计算机,打印《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考生体检信息确认表》,无误后签字确认,对其体检信息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代签。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市级考试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安排在市级复检医院体检,2018年3月25日前作出复检结论。考生若对市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在3月30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最终裁定结论,录取时以终检结论为准。

对口升学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11、考试科目有哪些?各科分值是多少?

答:对口升学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2018年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5个专业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作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的依据。

除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以外的专业实行“文化素质+专业综合”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总分600分。其中外语类、教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专业类别只考文化素质,不考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文化素质和专业综合实行闭卷笔试,本科、专科考试内容相同,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7日、8日。


1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规定?

答:“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5年-2017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职业技能”考试在2018年4月10日至30日进行,各专业具体时间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专业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范围,考前2个月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职业技能考试具体事宜见《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职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13、哪些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有何具体规定?

答:报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报考外语类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

(1)美术类专业测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同时进行,测试的科目为色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所用画具、马扎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2)音乐、舞蹈、表演、外语类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由省招考中心另行发文,由确认点通知考生。


14、哪些科目需填涂答题卡?考生填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分A、B卷),考生需填涂机读答题卡。

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座位号是单号的考生发A卷、A卡,座位号是双号的考生发B卷、B卡。考生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首先应认真检查核对自己所接到的试卷和答题卡类型是否正确,如有差错,立即举手要求更换,若错答试卷类型,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答题前,先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阿拉伯数字的准考证号、座位号,然后用2B铅笔涂满涂黑相应的准考证号、座位号、科目栏,不得划斜杠或打“×”、“√”号等。所有填写的内容都不能出格。

(3)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选择题部分的答案都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答在试卷上的一律不计分,考生答题时,须将答题卡上与所选答案相对应的字母(包括括号)涂满涂黑,若需要更改,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择正确答案涂满涂黑。

(4)考生要爱护答题卡,不要将答题卡涂破、擦破、弄脏、折叠和损坏,保持其完整无损。

(5)考试前,考生应将两支2B铅笔都削好,笔尖最好与答题卡上的小长方框同宽。


15、考生什么时候领取《准考证》?

答: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专业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由各主考院校负责打印、发放。职业技能考试前,考生到技能考试考点院校领取本人准考证。

考生的文化课准考证号在报名时随机产生,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前一周,考生到确认点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


16、考生的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答: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外语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成绩分为文化课总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其他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专业综合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


17、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奖励照顾政策?

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2015年—2017年所获奖项有效。

少数民族考生和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符合奖励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人社厅公布的竞赛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奖励照顾政策。


18、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成绩复查?如何知道成绩复查结果?

答:6月28日,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成绩复查,复核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9、我省对口升学本、专科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2018年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的录取,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单独录取。


20、各专业类别具体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信息技术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比较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其它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21、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开始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开始录取。


22、对口升学补录吗?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对口升学不另行组织补录。对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报志愿,并按录取总成绩和征报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要时刻关注录取的进展情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要耽误了志愿补报时间。

录取期间,考生的录取结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23、按照本人填报的志愿投档后,还可以退档和转录到其它院校吗?

答: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24、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

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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